2011年,全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352.9万亩,占农民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11.7%,涉及农户15.1万户,初步形成了以承包农户为流转主体,以专业大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规模经营主体,以转包、出租为主要流转形式,以政府管理和服务为重要保障的多元化、多形式的土地流转机制。
近年来,我区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,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《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》,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。目前全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基本稳定,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占有、使用和收益权基本得到保障。
相较其它地区,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、焉耆盆地土地流转进展较快。昌吉州积极引导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台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,目前,全州土地联营模式合作社76个,租赁模式合作社95个,土地流转面积118万亩,占家庭承包面积的26%。玛纳斯县乐土驿镇乐源农业专业合作社与下庄子村、文家庄村实现流转14500亩进行规模经营,土地入股,盈利分红,使入社农民实现了“多元”增收。
自治区农经局局长万新才说:“股份合作社,不但使一部分农民转化为产业工人,既有工资收入,又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,同时造就了一批懂技术、会经营的专业农民、创业农民,使他们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。”
此外,2011年,我区继续在33个县市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,截至目前,全区已完成二轮承包面积3018.7万亩,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98.2万份,占承包农户总数的94%,确保承包地块、面积、合同、证书“四到户”。
“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,推行适度规模经营,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现实需要。”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、农办主任代宁祥指出,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,研究土地流转中出现的新问题,确保农民的土地收益。